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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,现将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膜生产线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年产5000万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膜生产线项目(一期)

建设单位: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

建设地址:宁波市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(江北区庆丰路888号、畅阳路299号)

建设内容:企业拟实施年产5000万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膜生产线项目,分为两期建设,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50万平方米量子点膜生产项目,建设规模为一条量子点膜生产线,占地面积200m2

主要环保措施:

1、废气

本项目的UV灯散热废气经密闭车间统一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废气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

2、废水

厂区管网清污分流、雨污分流;员工就餐依托现有食堂,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,汇同一般生活污水,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达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三级标准后,经市政污水管网至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,处理达《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排放。

3、噪声

厂界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。

4、固废

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、废光学膜等回收综合利用;废胶水、废抹布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GB18597-2023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要求分类收集、妥善存放、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;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公示期限:2024313~202449日(20个工作日)

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,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。

 

验收报告见附件

Q2验收报告.pdf